虽然贾跃亭的造车计划如火如荼,占据了不少热点话题,但他欠下的旧债不会凭空消失。1月18日,据券商中国的消息,1月17日晚,山西证券发布公告称,其控股子公司中德证券近日收到北京金融法院民事诉状,上海应均资产管理合伙企业(有限合伙)等2000名原告对乐视等21名被告提起民事诉讼,要求乐视赔偿因其虚假陈述造成的投资损失共计45.77。
乐视投资人作为原告,认为乐视的虚假陈述损害了其权益,要求乐视承担虚假陈述的民事责任。包括贾跃亭在内的14名自然人作为虚假陈述责任人,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;中德证券等三家证券公司、三家会计师事务所因未勤勉尽责,发现乐视财务造假,承担连带赔偿责任。
投资人上诉法院判令乐视支付原告因虚假陈述造成的投资侵权损失(包括投资余额损失、印花税、佣金及利息)合计45.71亿元;判令乐视以外的其他20名被告对原告上述损失承担连带责任;被告被责令共同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。
根据北京金融法院公告,除乐视外,还有14名自然人。有贾跃亭、贾(时任乐视副总经理)、吴萌(时任乐视监事会主席)、贾(时任姐姐贾跃亭)、季晓青(时任乐视监事)、曹彬(时任乐视独立董事)、(时任乐视独立董事)、沈艳芳(时任乐视独立董事)、张特(时任乐视董事会秘书)、赵凯(时任乐视独立董事)
三家证券公司也站在被告席上,分别是中德证券、中泰证券、平安证券。被告还有另外三家会计师事务所,分别为安达会计师事务所(特殊普通合伙)、华普田健会计师事务所(北京)有限公司、新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(特殊普通合伙)。
据了解,该案件是北京法院受理的首例证券纠纷普通代表人诉讼案件。